原标题:新乡10岁孩子借上网课打游戏花光爷爷10万积蓄
新乡辉县十岁留守男童游戏充值,花光爷爷三万积蓄!若说玩游戏不会惹大祸,那您是小看现在的游戏了,我们一起来看看辉县这名学生惹出的事儿。
3月17日,辉县峪河镇小营村周学瑞老人称:其10岁孙子疫情期间在家中上网课时开小差,从3月1日开始到3月12日,前后短短12天往游戏里充值了2.9万余元,平均每天充值将近2500元,从银行卡余额32596元到发现时仅剩2388元。
他们也联系了孩子充值的网游公司,但得到的回复却是要求提供证据,证明是未成年人充值的,奈何证据不足,迫不得已,只能求助网络。
孩子每天在家中都是拿着爷爷的手机上网课,而平时老人买东西时手机支付时的密码,也被聪明的孩子牢记于心。
3月12日那天,经常和小孩一起玩的邻居小伙伴,跑来家中告诉周学瑞老人,说小明打游戏时经常充值购买装备,老人赶紧一查,才发现,从3月1日-3月12日,短短12天,小明拿着手机充值已经花费了2.9万余元。
辛辛苦苦攒下的血汗钱,就被孩子这样挥霍一空,把周学瑞老人气的几天都吃不下饭。
孩子独立操作的证明,可把周学瑞老人给难倒了,孩子一般都是一人屋内玩手机,家中又没有监控设备,到底该怎么证明才算数,游戏公司也没给一个说明,反正就是要家长自己想办法,目前老人已经到银行将相关的充值流水打印出来了,希望有过类似经验的朋友可以帮忙周学瑞老人。
老人一辈子攒了10万元积蓄,孙子借上网课打游戏一个月全花光
重庆一名男孩从小由爷爷奶奶带大,1岁时父母离婚,如今12岁上了初中,最近却借着上网课,买游戏装备、打赏主播,不到一个月把老人一辈子10万元积蓄花光。
孩子爷爷说,这些钱他们全部不舍得花,都是留给孩子以后读书用的。
目前经家里人上网申诉,相关平台正在走流程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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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娃娃“天价”打赏:花光父母血汗钱 追款谁来负责?
爸妈靠打工攒下血汗钱,孩子却在直播平台一掷千金。
近期,十岁左右的孩子们花父母工资打赏主播的案例频繁涌现。
虽然法律对未成年人的过度消费行为有一定的保护,但在追回款项的实际操作中往往会遭遇种种纠纷。
多位专家建议,家长的合情监管、直播平台的防范机制,才是杜绝此类问题的关键。
打赏主播
花光父母5年积蓄
“儿子一月花光父母五年积蓄”,近日,这一话题下的视频在微博平台迅速传播,引来数十万网友围观。
记者从视频中看到,来自金华市的夏女士近日发现,银行卡里的8万多元突然“蒸发”。
经过询问,夏女士儿子吐出实情——1万多元打赏了快手主播,另有6万多元买了王者荣耀的皮肤。
无独有偶,在义乌工作的沈师傅上月也发现卡里少了近6万块钱。
沈师傅的妻子称,这钱是夫妇俩12岁的儿子“看现场直播、CC直播、玩什么游戏”花掉的。
两个案例中的孩子都在花钱后删掉了由银行发到家长手机里的通知短信,这也是直播打赏一事迟迟未被家长发现的原因。
对此,本报记者联系了快手与CC直播两家平台。
前者向记者表示,如证实消费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在无监管的状态下进行的,会退还消费金额。
不过,至于夏女士提出的这“1万多元”的消费金额是否属实,还未得到快手回应,也就是说,快手将退还夏女士多少金额还不可知。
而CC直播则向本报记者回应,与义乌沈师傅相关案例中的6万元,“应该是包含了这个小孩在其他APP里的充值。”CC直播称,在核实账号情况后,这名儿童具体在CC直播的充值金额是6725元,对于这部分金额的处理是全额退款。
超额打赏
有权要求平台还款
事实上,法律对未成年人的超额消费行为设有相关保护条例。
“在未成年人充值打赏中去谈其是否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主要是看未成年人的实际年龄、支付的金额、是否经过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认等因素。”国际关系学院法律系主任毕雁英告诉记者,我国《民法总则》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若未成年人充值、打赏的数额与该群体平均消费水平相差不大, 可初步认定为与其智力相适应;若数额明显超出了该年龄群体一般的消费水平,如进行了高额甚至是巨额的打赏,就可直接认定为与其智力不相符合。”毕雁英说道。
据一家商业分析机构的调查报告显示,2018年,我国12岁至18岁的未成年人月均零花钱数额的平均水平为370元。
显然,这与动辄上万元的打赏费用相差甚远。毕雁英分析:“我国《民法总则》第144条还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若认定未成年人在充值、打赏时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那么未成年人有权根据《合同法》第58条请求平台和主播返还已经支付的款项。”
虚假繁荣
部分直播平台诱导
“‘天价’打赏只是虚假繁荣。”毕雁英还指出,部分直播平台打赏靠青少年来帮衬,误导、忽悠观看直播的其他用户跟风打赏。
还有一些平台,甚至存在观看直播的用户数据刷量造假、掺水的问题。
直播行业的这类行为,与电商平台卖家“刷单”“炒信”吸引消费者之间没有本质区别。“从法律角度说,这实质上是一种欺诈行为,严重损害了网民的利益,应当用法律手段规范直播行业,切实约束直播的打赏行为。”她认为,一方面,对故意靠青少年打赏的主播及相关经纪公司,直播平台要予以“拉黑”处理;另一方面,当法定代理人允许未成年人使用相关信息注册直播账号或使用银行账户进行消费时,应添加消费限额等限制措施。
打赏背后
暴露孩子情感缺失
其实,自直播行业火爆以来,少年“天价”打赏主播的案例便时有发生。
今年5月,深圳一名11岁女生被曝打赏网络主播近200万元;去年底,南京市安先生的女儿趁其睡觉时,用手机向直播平台的“网红小哥哥”充值了9999元……
多位专家向记者表示,家长应找准孩子情感的“缺失口”,平台更不能靠涉世未深的“少年娃”来刷流量。
除了从法律的视角强调监管,网络打赏如此吸引未成年人,也暴露出孩子表达情感的强烈意愿。
国家心理咨询师、教育学博士刘佳向本报记者表示,“打赏本质上是一种情感消费,反映出青少年在现实世界因情感缺失而引发的强烈情感需求。”
刘佳认为,家长在加强未成年人互联网“风险教育”的同时,还需要关注亲子关系中的情感建设。
“情感在今天的亲子关系中变得尤其不容易平衡和满足。
除了经济压力、学业压力、就业压力等社会因素以外,个体代际之间的理解性差异是一个很关键的因素,这也就是最近热播的电视剧《小欢喜》中提到的‘亲子时差’。”刘佳表示,希望家长能多关注未成年人的情感需求,增进沟通,减少围绕学业、考试发生的争吵、指责、批评、讽刺等一系列冲突性话语,让孩子在现实世界找到情感的港湾,逐渐远离网络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