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武汉市中考取消体育测试 按满分15分计分

2020-05-21 15:12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原标题:武汉中考招生安排:取消体育现场测试!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加10分

2020年武汉市体育中考现场测试取消,按满分15分计分。

明确医护人员子女加分方式,艺术小人才取消,中考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10日-6月14日。

受疫情影响,2020年武汉市中考作如下安排:

考试时间推迟。根据教育部延迟高考的决定,遵循中考在高考后进行的原则,结合开学情况和全市疫情防控形势,经科学评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中考推迟一个月进行。具体考试时间为7月20-21日,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物理化学(合卷)、道德与法治。

2.填报志愿时间推迟。中考报名时间为5月11-26日;填报志愿采取考前填报方式,志愿结构不变。

5月31日至6月1日通过“湖北阳光招生”短信特服号码“10639678”向考生发送网上填报志愿的用户名和初始密码,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10日8:00至6月14日17:00。

3.取消体育测试。体育考试满分为30分,其中平时体育成绩占15分,体育测试成绩占15分。

平时体育成绩以初一、初二和初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结果计取;体育测试成绩全体考生按照15分满分计取,不再组织现场测试。

4.取消理化生实验技能操作考查。为避免因组织学生实验技能操作考查而造成人员聚集,暂停组织全市初中毕业生理化生实验技能操作统一考查,考查工作由各学校自行组织。

5.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中考加分。政策性优录加分项目共三类,分别为考试成绩总分加20分、10分、5分,2020年继续保持不变。为加强对一线医务人员的关爱和政策倾斜,拟对2020年参加中考的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在其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加10分后参加录取,实行计划单列。

6.成绩公布及录取安排。8月1日公布中考成绩;8月2日公布示范高中(第一、二批高中)、一般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等4条录取资格线,划线原则及方式保持不变;8月3日公布第一批次省级示范高中学校录取校线;8月中下旬各招生学校分5个批次进行远程网上录取。

今年招生考试工作全面推行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网上评卷和网上录取,届时,各阶段中考信息可通过武汉招考网和“武汉招考”微信公众号查询。

2020年体艺特长生、艺术小人才组织工作2020年初中毕业学生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认定今年,我市特色高中和特色班继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日前已开始特长生资格认定工作。

今年的特长生认定同往年一样,分为免试和测试两类,凡具备报名资格的初三应届毕业生均可自愿报名。

音乐测试采取视频考核方式,美术、体育现场测试时间为5月30日,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文件通知。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避免大规模人员聚集,2020年艺术小人才比赛暂停举办。

5月20日武汉市教育局公布了2020年分配生、宏志生政策2020年宏志生政策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宏志生”资助对象为我市初中应届在籍毕业生中品学兼优、家庭贫困、无经济能力完成高中学业的学生。具体条件为:

城乡低保家庭子女;2.在初中阶段学习期间表现良好,曾获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3.综合素质评定达到4A1B以上(含4A1B);4.中考学业考试成绩达到所报学校录取分数线以上。

二、招生计划与招录要求各区可选择质量高、条件好的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招录“宏志生”。“宏志生”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单独下达,并在《武汉中考》上公布。申请“宏志生”资助的学生必须参加我市中考。市招考办按照各有关学校“宏志生”的招生计划以及学生的资格、志愿、中考学业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确定名单。录取工作结束后,市招考办将“宏志生”的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三、推荐审批程序学生本着自愿的原则,在5月22日前,向所在初中学校提出申请。学校依据“宏志生”条件,确定名单,并于5月25-27在学校内公示3天。待无异议后,由学生填写《武汉市普通高中“宏志生”招生申请表》,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向区教育局推荐。

申请人须提供如下材料:1.本人申请;2.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3.获奖证书;4.《武汉市普通高中“宏志生”招生申请表》。以上材料由学校收取、审验相关证件原件,并上报其复印件。

各区教育局依据“宏志生”条件,对各学校上报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6月2日将《武汉市2020年申请“宏志生”资助学生名单》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同时交Excel格式电子稿),联系人:彭晓厚,联系电话:65608524,电子邮箱:1805829067@qq.com。

市教育局将各区教育局上报的申请名单公示后,最后审定“宏志生”资格生名单。

四、资助形式、资金的发放与管理每位“宏志生”免交3年学费、免收3年书费。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每月给予100元生活补贴费(3年共计人民币3000元),受助学生的生活补贴费由其所在班的班主任监管,保证用于该生的生活支出。

各区教育局、各招生学校要根据有关政策,从资助贫困生专项经费中列支“宏志生”的资助经费。

各学校要根据文件规定的标准,按时将生活补贴费足额发放给“宏志生”。

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借口借用、挤占、挪用、拖欠资助款,一经发现并查实,将严肃处理。

受助生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所在高中学校报市、区教育局核实,其资格即被取消:1.不符合资助条件;2.把资助款用于正常学习、生活所需之外;3.受助生在受助期间受到学校记大过处分或触犯法律;4.家庭或本人经济状况有明显改观,不再符合资助条件;5.一学期中有两门以上课程考试不及格,或连续两学期有课程考试不及格;6.其他够取消资助资格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