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断链病例已找到传染源:与5月10日病例关联

2020-05-22 16:37 来源:海外网

原标题:吉林市“断链”病例已找到传染源

5月19日,吉林省卫健委通报的确诊病例情况介绍中,病例3、病例4两人为舒兰市返吉人员。

不少网友发现,官方当时并未通报其与已确诊病例有过密切接触史,因此有人解读为疫情“断链”。

5月20日,官方通报初步调查结果,该两例病例与5月10日通报的确诊病例2有关联。

针对这一热点问题,人民日报记者近日对吉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采访,并得到明确答复:该两例确诊病例的传染源已经查清,“断链”一说不存在!

以下为具体情况:

问:5月19日通报的病例3和病例4,当时并未通报其与其他确诊病例有过密切接触;目前感染来源是否明确,能否介绍一下具体情况?

答:通过多部门联合调查,5月19日通报的确诊病例3(姜某某)和病例4(郑某某)系由5月20日通报的确诊病例(姜某)传染。

5月20日通报的确诊病例(姜某)与5月10日通报的病例9(郝某某)、5月10日通报的病例1(刘某)三人在5月2日晚20时-22时同时在北华大学南校区校门口小吃夜市活动,有共同暴露史,姜宇在暴露后4天发病。

5月19日通报的确诊病例3(姜某某)和病例4(郑某某),5月9日从舒兰返回家中与5月20日通报的确诊病例(姜某)共同生活,分别于5月14日和5月15日发病,从暴露到发病分别为5天和6天,符合新冠肺炎传播特征。

5月19日官方通报:病例3,男,1952年出生,系舒兰返吉人员。

住址为吉林市高新区。

通过社区主动筛查核酸检测阳性,5月18日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确诊病例。

病例4作为其密切接触者同日被确诊。

消息称,据病例3和病例4自述,4月24日-5月9日到舒兰市二儿子家中居住(位于离舒兰市区4公里处的西沟里附近),此后并无外出。

但通过大数据排查,其4月24日达到二儿子家后,4月25-5月9日间一直在舒兰市内活动,和其自述活动轨迹不符。

通过调查,通报的病例4与5月10日通报的确诊病例2有关联。

目前,正在通过多部门配合,进一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核实相关信息,查清感染来源。

记者查询发现,5月10日当地通报的确诊病例2系一名女性,1971年出生,系5月8日吉林市通报的舒兰市确诊病例三姐,住址为舒兰市和谐家园。

截至5月19日24时,舒兰聚集性疫情已导致46人感染,包括43例确诊病例,3例无症状感染者。

  舒兰加强小区封闭管控

  关于加强高风险重点小区

管控工作的通告

按照舒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分区分级的管控要求,南城街道舒馨园D区、和谐家园小区、建馨园小区两个管控区域;北城街道供销联社住宅楼;滨河街道滨河小区1-2期、滨河小区3-4期、清华园小区、金榜世家小区、中央公馆小区被确定为高风险重点小区,为了全市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以上小区居民自觉做好居家隔离和自我防护,禁止出入居住的小区和在小区内走动、聚集。同时,禁止所有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入以上小区。

舒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20日

  舒兰市关于进一步

  加强小区管控有关事宜的通知

一、小区包保单位工作人员要按照《舒兰市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实行最严格管控措施的通告》规定,全面做好普通封闭小区所有出入人员的测温、登记、扫码、宣传等工作,尤其要做好高风险重点小区出入人员的管控工作。

二、普通封闭小区每户家庭可每2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必需的生活物资,外出时间不超过2个小时,对超过2个小时的,取消下一次出入小区资格。高风险重点小区家庭可采取预约定购、商超配送的方式采购必需的生活物资,安排1名家庭成员到小区出入口有序领取,或者由志愿者送货到单元入口后通知居民领取,领取时要避免人员聚集。

三、小区包保单位工作人员要在《居民通行证》上标注出入时间,并严格管控居民出入时间和次数。

四、小区包保单位工作人员要了解和掌握包保小区的基本情况,重点是居家隔离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有关情况。

五、包保单位要做好包保小区内有关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广播或标语等),劝导群众少出门、不聚集、戴口罩、勤洗手,切实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

六、小区包保单位工作人员要做好自身防护,对登记使用的用品及时进行消杀。

舒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20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发热人员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发热病人规范管理,坚决切断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扩散和蔓延,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大城乡居民要做好自身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37.3℃)、咳嗽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向村(居)委会报告。村(居)委会对信息进行核查确认后上报转运。

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预检分诊管理,所有进入本单位的人员都要开展测温登记扫码等工作。对体温异常的,要就地临时隔离,并及时上报转运。

三、对临时检疫点、企事业单位等部位主动筛查出的发热患者,要立即上报转运。

四、对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梳理反馈的重点管控人员,由属地党委、政府和医疗机构落实专班跟踪随访,如出现发热等相关症状,立即转送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复诊。

五、对所有上报的发热人员实行全程闭环管理,由急救车辆“点对点”转送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确保无遗漏、无死角。

特此公告。

舒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19日

原标题:吉林市“断链”病例已找到传染源

5月19日,吉林省卫健委通报的确诊病例情况介绍中,病例3、病例4两人为舒兰市返吉人员。

不少网友发现,官方当时并未通报其与已确诊病例有过密切接触史,因此有人解读为疫情“断链”。

5月20日,官方通报初步调查结果,该两例病例与5月10日通报的确诊病例2有关联。

针对这一热点问题,人民日报记者近日对吉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采访,并得到明确答复:该两例确诊病例的传染源已经查清,“断链”一说不存在!

以下为具体情况:

问:5月19日通报的病例3和病例4,当时并未通报其与其他确诊病例有过密切接触;目前感染来源是否明确,能否介绍一下具体情况?

答:通过多部门联合调查,5月19日通报的确诊病例3(姜某某)和病例4(郑某某)系由5月20日通报的确诊病例(姜某)传染。

5月20日通报的确诊病例(姜某)与5月10日通报的病例9(郝某某)、5月10日通报的病例1(刘某)三人在5月2日晚20时-22时同时在北华大学南校区校门口小吃夜市活动,有共同暴露史,姜宇在暴露后4天发病。

5月19日通报的确诊病例3(姜某某)和病例4(郑某某),5月9日从舒兰返回家中与5月20日通报的确诊病例(姜某)共同生活,分别于5月14日和5月15日发病,从暴露到发病分别为5天和6天,符合新冠肺炎传播特征。

5月19日官方通报:病例3,男,1952年出生,系舒兰返吉人员。

住址为吉林市高新区。

通过社区主动筛查核酸检测阳性,5月18日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确诊病例。

病例4作为其密切接触者同日被确诊。

消息称,据病例3和病例4自述,4月24日-5月9日到舒兰市二儿子家中居住(位于离舒兰市区4公里处的西沟里附近),此后并无外出。

但通过大数据排查,其4月24日达到二儿子家后,4月25-5月9日间一直在舒兰市内活动,和其自述活动轨迹不符。

通过调查,通报的病例4与5月10日通报的确诊病例2有关联。

目前,正在通过多部门配合,进一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核实相关信息,查清感染来源。

记者查询发现,5月10日当地通报的确诊病例2系一名女性,1971年出生,系5月8日吉林市通报的舒兰市确诊病例三姐,住址为舒兰市和谐家园。

截至5月19日24时,舒兰聚集性疫情已导致46人感染,包括43例确诊病例,3例无症状感染者。

  舒兰加强小区封闭管控

  关于加强高风险重点小区

管控工作的通告

按照舒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分区分级的管控要求,南城街道舒馨园D区、和谐家园小区、建馨园小区两个管控区域;北城街道供销联社住宅楼;滨河街道滨河小区1-2期、滨河小区3-4期、清华园小区、金榜世家小区、中央公馆小区被确定为高风险重点小区,为了全市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以上小区居民自觉做好居家隔离和自我防护,禁止出入居住的小区和在小区内走动、聚集。同时,禁止所有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入以上小区。

舒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20日

  舒兰市关于进一步

  加强小区管控有关事宜的通知

一、小区包保单位工作人员要按照《舒兰市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实行最严格管控措施的通告》规定,全面做好普通封闭小区所有出入人员的测温、登记、扫码、宣传等工作,尤其要做好高风险重点小区出入人员的管控工作。

二、普通封闭小区每户家庭可每2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必需的生活物资,外出时间不超过2个小时,对超过2个小时的,取消下一次出入小区资格。高风险重点小区家庭可采取预约定购、商超配送的方式采购必需的生活物资,安排1名家庭成员到小区出入口有序领取,或者由志愿者送货到单元入口后通知居民领取,领取时要避免人员聚集。

三、小区包保单位工作人员要在《居民通行证》上标注出入时间,并严格管控居民出入时间和次数。

四、小区包保单位工作人员要了解和掌握包保小区的基本情况,重点是居家隔离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有关情况。

五、包保单位要做好包保小区内有关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广播或标语等),劝导群众少出门、不聚集、戴口罩、勤洗手,切实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

六、小区包保单位工作人员要做好自身防护,对登记使用的用品及时进行消杀。

舒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20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发热人员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发热病人规范管理,坚决切断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扩散和蔓延,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大城乡居民要做好自身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37.3℃)、咳嗽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向村(居)委会报告。村(居)委会对信息进行核查确认后上报转运。

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预检分诊管理,所有进入本单位的人员都要开展测温登记扫码等工作。对体温异常的,要就地临时隔离,并及时上报转运。

三、对临时检疫点、企事业单位等部位主动筛查出的发热患者,要立即上报转运。

四、对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梳理反馈的重点管控人员,由属地党委、政府和医疗机构落实专班跟踪随访,如出现发热等相关症状,立即转送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复诊。

五、对所有上报的发热人员实行全程闭环管理,由急救车辆“点对点”转送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确保无遗漏、无死角。

特此公告。

舒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