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多所高校发布
住宿费退费通知!
6月5日
山东艺术学院
山东管理学院
发布相关退费通知!
山东艺术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字〔2020〕2号)文件要求,“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春季学期按5个月计算,对于未住宿的学生,学校按月计退住宿费,多收部分于学期结束后一律退还学生”。结合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春季学期所收住宿费,即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住宿费将全额清退,具体退费时间另行通知。现就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已经正常缴纳2019-2020学年住宿费的同学,学校按照学年收费标准的一半价格退费(即退5个月住宿费)。例如,某同学已于2019年9月缴纳学年住宿费800元,本次退费400元。
二、通过入学时学校发放的“一卡通”银行卡退费。银行卡丢失的,须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供学生本人建设银行卡(一类卡)账号,由二级学院汇总后报学校财务处。
三、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没有缴纳2019-2020学年住宿费的同学只补缴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住宿费。例如,某同学2019-2020学年应缴住宿费800元,但一直未缴费,此次应补缴400元住宿费。
咨询电话:8652225586423699史老师
财务处
2020年6月5日
山东管理学院
各二级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2020年春季学期住宿费退费通知如下。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字[2020]2号)规定,“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春季学期按5个月计算,对于未住宿的学生,学校按月计退住宿费,多收部分于学期结束后一律退还学生。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由各学校根据本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计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