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有望完全取消居住限制
将出台关于户口登记和移民准入的新规定。
近日,惠州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惠州市户口登记、迁移准入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的通知(修订)》。根据通知,惠州市将以综合安置政策取代原有的差别安置政策,重点取消对稳定居住和就业、引进人才和亲属入驻等政策的限制,为惠州市重点建设项目人员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人才入驻创造便利条件。
目前,惠州市的“户籍、迁移准入条件”政策按照2016年11月21日发布的《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执行。但截至2019年底,惠州市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区和仲恺区的常住人口已达到254万人,针对市区常住人口在100万至300万的二类大城市,必须完全取消定居限制。为此,惠州市公安机关制定了《惠州市户口登记、迁移准入条件(试行)》(修订版)并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收集意见和建议的截止日期是2020年7月11日。
根据通知,新的户口迁入和迁移条件将调整惠州现有的户籍政策。例如,如果对居住、就业和创业的限制完全解除,我可以在实际居住地申请居住,如果我有合法的产权居住、合法的房屋租赁、缴纳社会保险和获得营业执照等条件之一,我的直系亲属可以随我一起搬迁。在向家庭引进人才方面,应该降低向家庭引进人才的门槛。学历型人才应放宽至大专及中专以上学历。技能型人才应放宽到初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水平,不应与缴纳社会保险和签订劳动合同挂钩。同时,新增“惠州市重点建设项目单位人员和粤港澳大湾区建筑人才”项目,允许惠州市重点建设项目单位自愿选择在惠州市任何辖区内设立集体户,惠州市重点建设项目单位人员和粤港澳大湾区建筑人才入户门槛为零。增加“大中专学生毕业、辍学、辍学、进(退)户”项目,增加“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迁入本市就业创业场所常住户口(或实际居住地)”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