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广州市科技局公开征求《广州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意见。据介绍,广州市每年的重点实验室不超过5个。此类实验室将从专项资金中获得高达1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另外,市级重点实验室的培养周期一般为2年,实行依托单位领导下的实验室主任负责制。
市级重点实验室是广州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促进学科发展、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开拓和共享先进创新资源的重要基地。也是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的培训基地。
市级重点实验室的主要任务包括:聚焦学科发展前沿和广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科技领域和方向,开展创新研究,获得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办法》鼓励市级重点实验室积极承担国家、省市各类科技项目;开展产学研合作与交流,促进技术转让和科研成果转化。
此外,《办法》还指出,市级重点实验室应提高开放性,成为该领域的公共研究平台。积极开展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与交流,参与国际国内科技合作项目。
培养广州重点实验室有两种方式:“主动布局培养”和“自主建设培养”。
“主动布局培养”是指广州市科技行政部门要围绕国家、省市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按照优势强、短板、建链的原则,每年培养不超过5个重点实验室。
“自主建设、自主培养”是指广州鼓励大学、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创新学科自主建设,依托市校(所)联合资助项目培育市级重点实验室,或自筹资金培育市级重点实验室。
不同培养方法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将从专项资金中获得不同的资助。对于积极部署和培育的市级重点实验室,专项资金一次性补助10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仪器设备、专用软件及其改造、实验耗材、人才引进和培训、开放课题、交流合作等。在自主建设和培育的市级重点实验室中,由市级学校(医院)联合资助的市级重点实验室,按照相关协议和项目合同约定的金额资助。市级重点实验室自筹培养,培养经费由培养单位筹集。
广州重点实验室实行动态管理,引入竞争机制,优胜劣汰。广州将组织专家对通过验收测试的重点实验室和纳入重点实验室管理体系的重点实验室进行定期评估。评价周期为5年,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广州市每年将对评价结果为“优秀”和“良好”的市级重点实验室给予不超过50万元和30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