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政务公开是否规范?惠州开展检查并纳入评估

2020-06-23 11:11 来源:中国商务网

近日,惠州市政府官方网站公布《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其中,明确市政府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将跟踪检查各县(区)及市政府直属相关部门推进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的实施情况。检查结果将作为政务公开效果评估的重要内容,用于区分优质发展综合绩效评估和与市级部门绩效评估相关的政务公开指标。

通知要求各县(区)和相关市级单位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基层政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工作,加强人员和资金保障,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完善协调联动机制,认真组织实施,准确实施。加强与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试点县(区)的沟通和沟通,加强成果的应用和推广,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通过鼓励先进典型示范,努力形成一批基层政务规范化、标准化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一个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机制。

惠州市政府办公室在通知中明确指出,各县(区)、乡(街道)要参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地区标准指南,结合本级政府职权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和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的相关事项。 按照省实施意见时间节点的要求,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相关事项标准清单,因地制宜,实事求是,避免“一刀切”

在相关标准和指引的实施方面,惠州还要求相关市级单位加强与省级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坚持国务院相关部委的时间点,到2021年编制完成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积极行动,不相互依赖,积极沟通,及时掌握相关工作要求。 指导基层单位做好相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南的编制、调整和完善工作。

此外,通知还明确,市、县(区)主管部门要按照基层政务规范化原则的要求,加强对教育、卫生、生态环境、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与基层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指导和监督,推进相关公共服务信息的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