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交通违章举报平台已经上线5个月,已经收到2153条线索
7月6日,记者从佛山市交警部门了解到,佛山市交通违章举报平台已经上线五个多月了。自2月1日推出以来,截至7月3日,该平台已收到667人举报的2153条交通违规线索。
其中,举报的五大违法行为是657起机动车反向行驶案件;553起机动车在非紧急情况下在紧急车道行驶或停车的案件;当排队或缓慢行驶时,480辆车被分散和塞满;机动车穿过道路中心,用双黄色实线掉头119次;有69名行人没有礼貌地穿过人行横道。
奖励标准
经查实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的,按照相应标准给予奖励:
1 .常见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每起奖励20元:
(一)机动车在前方遇到排队等候或者行驶缓慢的机动车时,被等候的车辆穿插堵塞的;
(二)机动车对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不礼貌的;
(3)客运车辆上下高速公路;
(四)非紧急情况下,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的;
(五)机动车反向行驶的;
(6)机动车在道路中心穿过双黄色实线并掉头;
(七)驾驶机动车时拨打和接听手持电话的;
(八)驾驶员和乘客向车外投掷物品;
2 .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每起奖励50元:
(九)机动车使用假行驶证或者无证假证被扣押的;
(十)驾驶达到报废标准并被扣押的机动车的;
(十一)吸食、注射毒品被查获后驾驶机动车的;
(十二)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未按照规定安装、悬挂机动车号牌,被扣押的;
(13)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和校车过度拥挤并被扣押;
(14)交警部门公布了许多未经处理的违章车辆,并被查封;
3 .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每次奖励100元:
(十五)伪造或者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进行敲诈勒索,经查证属实并被查获的;
(16)在道路上追逐已被核实和扣押的比赛;
(十七)伪造或者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赔偿,经查证属实的;
(十八)盗窃、倒卖驾驶证的行为被查证属实的;
(19)对严重违反“企业对非企业”交通规则的公交车辆进行了查处,或者移交相关部门进行跟踪;
(二十)涉嫌制造、销售伪造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行驶证的窝点已被查证属实的。
4.举报上述交通违法行为的,每人每月奖励总额不得超过500元。
5.对其他严重交通安全隐患和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应当酌情给予奖励。具体项目和奖励标准由交警支队确定,并在实施前发布。
举报要求
举报材料线索应当合法、真实、有效,并符合下列要求:
1.收集方法应符合法律法规,符合安全文明驾驶标准;
2.图片和视频资料应当能够清晰、准确、完整、客观地记录时间、地点、车辆类型、号牌、外观特征、违法地点和交通违法行为的全过程,并能够基本识别交通违法行为;3重要线索需要充分反映不同时间、不同位置涉嫌交通违规车辆的行驶轨迹。画面数据不应小于3,视频数据长度一般不应超过30秒,大小不应超过50MB;
4.材料线索应为原始材料,不应通过合成方法改变原始外观;
5.使用行车记录仪采集材料线索时,应提前开启时间功能并校准时间;
6.重大线索应当在违法事实发生后2日内通过举报中心的正式渠道提交;
7 .其他法律法规有要求的,符合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