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乌鲁木齐7月8日电(记者郝宇)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新疆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局发布《新疆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完善金融体系金融支持、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精细服务、内部激励和政策协调五个方面提出18项具体措施,以增强金融支持的力度、准确性和准确性,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方案》从三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一是充分利用再融资和再贴现、延期还本付息和信用贷款等政策工具,加大对普惠金融定向RRR减债的评估力度,提高金融支持的准确性和直接性;二是围绕“增量、扩张、提质、降本”的总体目标,放宽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大幅提高小微企业信贷、首笔贷款和不偿还贷款比例。六大国有商业银行应确保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40%,国有银行合理惠及企业,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显著降低;三是完善银企对接发债机制,畅通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发行渠道,采取多种措施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
在提高成本降低和效率方面,《方案》拟于2020年8月底完成股票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充分利用LPR合理确定新贷款利率,促进综合融资成本整体下降趋势;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延长至2021年3月底,对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至3月底。
为进一步提升内部激励能力,《方案》提出将分行普惠金融综合绩效考核权重提高至10%以上,制定和完善基层账户经理和贷款人员尽职豁免机制,适当放宽考核标准,减轻考核压力,增强内部服务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