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7月10日(记者向嘉颖)一篇题为《经济参考报》的报道于2010年7月10日发表。文章称,涉及数亿车主和8000多亿车险市场的车险综合改革已经启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于9月9日发布《车险综合改革开启交强险商车险责任限额将提高》征求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8日。
根据征求意见稿,交强险的赔偿责任限额由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和伤残赔偿限额由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由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保持在0.2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相同比例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由11000元提高到18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由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不变,仍为100元。
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要提高商业汽车保险责任限额,支持行业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将示范产品的商业三责任险责任限额从5万元提高到500万元,从10万元提高到1000万元,更有利于满足消费者的风险保护需求,充分发挥经济补偿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