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记者从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落实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的工作,惠州市出台了分阶段实施失业补贴的相关措施。从2020年3月到12月,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高达1800元的失业救济金。
一直以来,惠州市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都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失业保险。惠州的失业保险标准是1395元/月。目前,惠州有6000多人领取失业保险金。受疫情影响,惠州市将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的要求,分阶段实施失业补贴政策。
根据规定,惠州市可申请失业救济金的失业人员为: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后尚未就业的失业人员;2020年3月至12月,停止缴纳失业保险金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即缴纳保险费不满一年或者因自身原因终止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如果你在惠州市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含从外地调入的年限),失业补贴标准为300元/月;在惠州市,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一年(含从外地调入的年限)的,失业补贴标准为150元/月。失业救济金只能申请一次,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从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月份开始计算,不得早于2020年3月。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自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持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通过广东省政府服务网站、广东省人民社会保障厅、全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也可以在惠州市县区社保机构的服务窗口办理。
据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和失业保险科相关负责人介绍,预计全市将有28万人领取失业救济金。失业补贴将在下个月20日前按月支付到失业人员的银行账户。此外,失业者领取失业救济金并申请签到制度。他们需要在每月1日至15日在上述在线应用平台登录。如果你不能按时签到,你就不能按时拿到当月的失业补贴;如果你连续两个月没有按时登录,你将停止支付失业救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