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7月14日电(记者)7月14日,在山东省威海市码头,工作人员将一袋袋许的比目鱼鱼苗放入卸料罐。在检察官的见证下,250多万鱼苗流入黄海,目的是修复受损的海洋渔业资源。
这些鱼苗价值200万元,全部由一起非法捕鱼案的被告郭某支付。
从2018年5月开始,郭等人在休渔期内非法捕捞了170多万公斤的水产品,并组织将非法捕捞的鱼进行装卸和运输,运往冷冻厂销售牟利。2019年,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处郭两年有期徒刑,缓刑两年零六个月,罪名是非法捕捞水产品;同一案件中的另外九人也被判刑。
鉴于郭等人的行为对海洋生态造成的破坏,检察机关同时对10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最终,郭等人愿意分批增殖放流徐氏比目鱼和牙鲆鱼苗960万尾,修复受损海洋渔业资源,并支付修复费用保证金。
每年5月至9月,威海市所在的黄海进入休渔期。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宋春光说:“最近威海气温适宜,水质优良,非常适合许的鲤鱼苗生长,也是放生的好时机。”
30分钟内,徐的250多万条比目鱼鱼苗冲入海中,进入休渔期的海洋生态循环。据报道,增殖放流不仅可以补充渔业资源,还可以改善和修复过度捕捞破坏的生态环境,是维护生物多样性的有效手段。
“非法捕鱼案件主要基于恢复性司法。起诉不是目的。重要的是恢复被破坏的海洋生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森在发布仪式上表示,希望海洋开发部门和渔政执法机构进一步加强与司法机关的联系与合作,严厉打击渔季非法捕捞活动,共同维护海洋生态,保护渔民合法权益。
“被告将分两批投放960多万尾鱼苗,价值853.4万元,远远超过非法捕捞收入。”宋春光介绍道。
自2018年以来,山东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海洋生态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迄今为止,海洋领域共发现97条线索,立案93起,诉前处理75起,公益诉讼22起;清理海上固体废弃物、垃圾和海洋油污12097吨,回收渔业资源477亩,拆除违法建筑202栋,收缴行政罚款7820.3875万元,回收海洋资源恢复费946万元,释放鱼类3390多万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