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三年,省级企业改革将走向何方?省委深化改革委员会提出了21项措施,指明了方向
每个省级国有企业至少有一家主营业务的公司上市
近日,省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深化省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六个方面提出了21项措施,为省属企业未来三年“改革向何处去”指明了方向。
《若干措施》指出,R&D在省属企业的人员数量每年占员工总数的10%以上。2020年,完成第一批省级二、三级企业的专业整合,启动第二批整合;完成省级企业总部职能、机构和岗位设置的调整。
到2022年,85%以上的省级国有资本将集中在基础、公共、平台、龙头等重要行业和重点领域;除科技型和创新型企业外,原则上省级企业不再保留被监管企业;实现1-2家省级企业集团整体上市,力争每个省级企业至少有一家主上市公司;熟练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提高到25%,高技能人员占熟练人员的比例超过了全省平均水平。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进认为,《若干措施》着眼于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目标明确,改革部署时间明确,相关措施可行。
做强主业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
目前,广东省企业总资产的70%以上集中在基础、公共、平台、龙头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为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源配置,《若干措施》重点加强省属企业的职能定位和主营业务管理,充分发挥省属企业的核心作用,促进企业创新升级,不断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
具体来说,首先,要求省级企业在集团层面制定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的总体规划。二级以下企业主营业务应符合集团主营业务的定位,形成有效的产业链,加快非集团主营业务和非主导业务的剥离,不断提高实体经济特别是先进制造业的比重。第二,充分发挥省属企业的核心作用,优化重大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和创新平台的国有资源配置,增强对国有经济的控制。进一步推进企业创新升级,投资一批区域驱动力强、影响力大的项目,实施大型骨干企业培育计划;同时,推动省属企业围绕主营业务设立R&D机构,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在创业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最后,开展专项行动,提高质量和效率,盘活企业存款、现有资金和闲置房地产,做好无效资产和低效资产处置,清理长期无股利和长期亏损股权。
“过去,分散发展的国有企业造成了严重的同质化和资源浪费。针对这些问题,广东提出了具体的结构调整方向和要求,即国有企业将在部分地区退出,在重点地区发挥实力。”李进说道。
在推进分类混合所有制改革中,《若干措施》要求探索建立不同于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治理机制和监督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建立关键员工持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科技企业股权激励、股利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机制。
推进国有资产集中
在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增强企业活力、加快创新发展是关键之一。《若干措施》提出完善市场化管理机制,打造精干高效的集团总部,深化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改革,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策机制改革,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努力解决国有企业“活力不足”问题。
人才队伍建设对于激发国有企业创新发展的活力至关重要。《若干措施》指出,一方面要大力推进创业,完善国有企业家培训体系,加大优秀应届毕业生的招聘力度,在引进或培养国家和省重点人才和创新团队方面取得突破,加强技能型人才建设水平。另一方面,要深化市场化用人机制改革,完善岗位等级制度和管理人员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加强考核结果的刚性应用。考核评价不合格的,应当依法调整岗位、降职、减薪。全面实施以市场为导向的员工公开招聘制度,深化省属企业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构建员工正常流动和退出机制。
同时,《若干措施》还要求推进国有企业工资确定机制改革,完善劳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的市场评估和贡献机制,优先保障承担省委、省政府重大项目任务的队伍工资总额,促进收入向重点岗位、生产一线劳动强度大的岗位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紧缺的岗位倾斜。
创新赋能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
目前,国有企业改革正处于关键期和深水区。《若干措施》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为国有企业的优质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具体来说,就是要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优化董事会的运行机制,加大经理人员的市场化选聘,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的现代国有企业制度。
如何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增强国有资产监管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也一直是《若干措施》的目标。
比如,以资本管理为重点,加快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和绩效方式的转变,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队伍的能力建设,依法落实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享有的“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投资者权利,加强国有资本的股东监督和市场化运作。
又如,在考核和激励机制方面,要求探索建立科技企业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共享机制;探索人才工程计划中技术或创新团队的年薪制及其他分配形式;风险抵押、项目、投资等试点在投资运营企业和市场竞争企业稳步推进;全面实施省级企业控股的合格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