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29日电(记者戴思聪)《北京市深化政务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工作办法》于29日正式发布。它规定,除非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公众咨询的时限,否则政策措施的公众咨询时间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据了解,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号文件和中央文件要求,工作方法确定了关键参与问题,包括对广大企业权利和义务有重大影响的政策和措施,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精细化管理和重要民生问题,并要求所有政策和措施都应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根据政策制定、实施、评估和修订的全过程,工作方法提出了五个阶段参与的刚性要求,即在政策措施制定之前,需要收集公共政策需求,提高政策与人民需求的契合度;在制定政策措施时,完善了公开征求意见的内容、方法和时限。例如,公开征求意见的内容包括文件草案、起草说明、收集渠道、联系方式等。法律法规对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应超过5个工作日;在审查政策措施时,改进了邀请公众代表参加政府和部门会议的方法、人数和次数;在政策措施的实施中,提出了公众经验反馈、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参与、政务公开、网络政治等多种参与形式。政策措施实施后,需要对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意见完善政策。(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