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立利用外资联席会议制度

2020-08-04 10:25 来源:中国商务网

广东建立利用外资联席会议制度

8月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利用外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在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定外商投资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广东省利用外资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强部门间协作与合作,扎实推进省内利用外资优质发展,省人民政府决定建立省利用外资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扩大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决策部署,推动相关工作深入开展;研究和审查广东省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文件;结合省长联系跨国公司直通车机制等现有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广东省外商投资企业反映的政策和制度问题,协调推进重点外商投资项目和经营环境建设;办理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第一召集人是分管商务工作的省领导,召集人是省政府负责协调商务工作的副秘书长和省商务厅负责同志。成员包括省发改委、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业务部、外事办公室、市场监督局、地方金融监督局、中国贸促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的负责同志。

联席会议的工作机制包括四个方面:

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第一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与会人员为联席会议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邀请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办公室主任由省商务厅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的具体人员名单由办公室成员单位下发,并根据成员职责分工的变化适时调整,送省领导。

三是联席会议建立了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指定相关业务办公室的一名负责同志作为联络员,负责联系和协调日常工作。

第四,联席会议不纳入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