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布2020年土地利用规划 安排12.08万亩规划指标

2020-08-11 10:21 来源:中国商务网

广东发布2020年土地利用规划

“只要是好项目,没有土地就不怕用。”先预定120,800亩计划指标使用

8月10日,省自然资源厅下发了《关于2020年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列入重点保障的项目用地由国家直接划拨,其他项目用地指标与现有土地处置挂钩,各地要通过处置已批准但未供应的闲置土地来“挣指标”。根据有关规定,预先安排了12.08万亩的核算计划指标,其中6万亩作为省级指标,其余6.08万亩作为市级指标,在各城市统筹使用。

与往年相比,今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最大特点是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根据存量土地处置量由年度固定总量变化为动态变化。土地利用计划与存量土地处置挂钩,计划指标的使用根据存量土地处置情况提前安排,可以迫使各地加大对已批准但尚未供应的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由“省级重点指标”变为“地方城市创收指标”。计划指标跟随着项目,所以“只要是好项目,就不怕没用”。

20个地市完成增存挂钩任务

获指标奖励

与往年相比,今年的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发生了很大变化。列入国家重大项目或列入《广东省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和工业项目用地由国家直接划拨。

对于未纳入重点保障的项目用地,根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的相关数据,2017年底前已批准但未供应的土地、2018年以来已批准但未供应的土地以及纳入今年处置任务的闲置土地分别占处置完成量的50%、30%和50%。该通知是以国土资源部要求的已批准但未供应和闲置土地的最低处置率的15%计算的处置量为基础,按照“省市各半”的原则,预先安排和使用12.08万亩的核算计划目标。

此外,为落实国家“增加存款、挂钩”的政策,对2019年完成闲置土地处置任务的城市,在核算计划指标总数的基础上,给予10%的奖励;如果以上任何一项任务没有完成,总核算金额将减少20%。

据了解,仅省内汕头市因去年未完成增储联运任务,已按20%的比例减少520亩,其余20个城镇因按期完成任务,已按10%的标准获得指标奖励。

省指标主要保障

12类民生设施用地

省自然资源厅确定了省市规划指标的保护范围。具体而言,省级指标主要用于保障农村重点产业和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民住房、精准扶贫、环境保护、非营利体育、教育、科技、医疗卫生、养老、殡葬场所等12项民生设施。并安排“三旧改造、旧填海、重大项目良好的自然资源服务保障、制造业更好发展”等四种奖励指标。其中,省级已专门预留6000亩规划用地,用于保护农村重点产业和项目。如果土地在年底前不使用,将由省级使用。

城市指数由各城市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重点支持中国和非洲的《广东省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基础设施等项目点;实施农业转移到城市定居的土地使用安排;优先支持宛里碧路、文化、公益、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发展

其中,各级涉农市县要安排不少于10%的计划指标,确保农村振兴对新建设用地的需求;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所在城市应当按照不低于50亩/园的标准一次性安排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规划指标,以保证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建设的土地需求,并确保其得到保障。

年底未使用完毕的计划指标

由省收回

根据规定,截至今年9月底,2017年底前批准并纳入今年处置任务的城市闲置土地预安排计划指标和处置率均超过15%。新产生的计划指标由市根据量入为出的原则安排使用,同时安排全市“三旧”改造和拆除旧填海的奖励指标;对于处置率未达到15%的城市,可继续使用预先安排的计划指标,待处置任务完成后,再安排“三旧”改造和拆迁复垦奖励指标。

截至今年12月10日,对于处置率未达到15%且未完成今年“三旧”改造任务的城市,今年不再安排“三旧”改造和旧区改造的奖励指标。如果预先安排的计划指标大于处置采购计划指标,多余部分不得继续使用。如果使用了多余的零件,将在下一年相应扣除。

年底前五个工作日,未使用的计划指标将由省回收,其余省级指标将安排两个处置率超过15%的城市使用。对重大项目有良好自然资源服务保障、制造业发展良好的城市,今年也将获得一定的规划指标奖励。

超计划批地将相应扣减

下一年度计划指标

为了防止在没有土地供应的情况下产生新的批次,省自然资源部要求各城市在批准批次土地时指定具体项目。不符合国家土地空间规划、国家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和土地限额标准等法律法规的,不得批准使用土地。非法批准土地用途的,批准文件无效。

同时,建立监测和预警机制。各市要力争2017年底前形成的已批准但未使用的土地和今年9月底前纳入今年处置任务的闲置土地处置率达到15%以上,确保“三旧”改造年度任务按时完成。省自然资源厅将定期向各市通报已批准但未使用的土地处置情况,并对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月末对账、季度预警和年末结算。

通知还明确指出,年底批准的土地使用超过总规划目标,被视为超额批地。如果批地计划超额,下一年的计划指标将相应扣减。对于违规批地和虚假供地,一经发现,计划指标核定金额将相应减少,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据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新的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办法赋予了省人民政府更大的土地利用自主权,省人民政府自行确定了重大项目名单,增强了我省土地管理的灵活性。同时,将真实有效的项目落地作为配置计划的依据,进一步加强了对重大项目自然资源要素的保护,确保增量安排更加准确有效。增量安排与存量消化相结合的做法,也充分发挥了新增规划指标的导向作用,迫使各地盘活和利用存量土地,必将促进我省经济的优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