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宁8月17日电(记者黄浩明)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林业局近日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区林权类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号文件(以下简称《通知》号文件),明确提出分批推进林权不动产权属登记,妥善解决集体林权证书发放历史遗留问题,力争在三至五年内完成林权登记。
《通知》要求广西各市县按照“先理顺登记机制,确保林权登记顺利进行,再积极推动解决历史问题”的原则,逐步推进已发放和已发放林权证书的调查、纠错和登记工作。今年10月底前,广西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要全面清理和补充林权档案,尽快将纸质和电子档案全部移交给同级房产登记机构,并做好档案的移交、分类和保管工作,为林权登记提供保障。
《通知》明确提出要按照“申请一件、核对一件、完善一件”和“急用第一”的要求,及时办理登记,确保群众和企业要求的林权登记顺利进行。如原林权登记结果有误、手续不规范、档案不全、权属重叠,不符合登记要求,需进行补充登记调查、完善相关程序和资料、指导当事人协商、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等。然后根据法律法规注册并颁发证书。
《通知》要求,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纠正错误”的原则,依法解决林权原始凭证发放过程中遗留的各种问题。在不影响登记申请受理和正常办理的前提下,如果未首次登记的林地已经过认证,未发放给权利人,或者已发放的权属不清、手续不合法、地图不准确等登记要素不符合要求,将按计划分批组织权利登记调查和确认登记,3-5年内全面解决,实现登记真实、准确。(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