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8月17日:“强制休假”,说我爱你并不容易
《新华视点》记者白宇、娜塔莉和程迪
暑假是高峰期。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许多人只能“看着虚假而叹息”。
深圳近日公布了《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其中“强制休假”制度的提出,引起了公众的热烈讨论。“强制休假”看起来很美,但它能着陆吗?新华视点记者采访了相关人士。
深圳关于“强制休假”的新规定引起了关注
《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征求意见稿)》第66条“强制休假”制度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安排员工的作息时间,对精神和体力劳动负荷重的员工实行轮岗制度,以避免过度丧失人体机能或损害员工健康。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职工带薪休假制度,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和工会等组织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职工带薪休假制度的监督检查。
为什么要强调“强制休假”?
深圳市卫生与健康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征求意见稿)》是指《“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也借鉴了世界上一些国家的卫生立法;上文提到的许多做法已经逐步实施。深圳利用特区的立法权,制定了一个卫生法规框架,旨在巩固这些良好做法,进一步推动深圳的医疗改革和卫生保障水平。
业内专家指出,中国劳动法明确规定了职工的休假权利,《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明确规定了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职工的年假天数;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休假制度并没有完全实施。
“带薪休假制度是20多年前写入劳动法的。深圳再次强调“强制”,这意味着它希望推动带薪休假制度真正落地。”中国未来研究协会旅游分会副会长刘思敏说。
记者发现,尽管带薪休假制度已经推行多年,但其实施情况并不令人满意。一些行业默认为“996”(上午9: 00至晚上9: 00工作,每周工作6天),工作强度高;有些雇主忙于生意,基本上很难实现带薪休假。
智联招聘发布的《2019年白领“996”工作制专题调研报告》显示,对于80%的白领来说,加班是常态,从不加班的白领只占18.05%;超过20%的白领每周加班10小时或以上,超过70%的白领加班没有加班费。
“强制休假”能改变“996”吗?
“强制休假”看起来很美,但它能着陆吗?
——员工非常受欢迎,但他们担心很难登陆。
在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作的郑潇告诉记者,他从事软件开发,晚上9点下班,单位附近的地铁还得排队。如果公司的系统出了问题,无论是否下班,都应该立即解决。“强制休假”制度是一件好事,但我担心有政策和对策,所以你会强制执行,我会变相强制加班。公司领导可以通过手机和邮箱远程命令员工在家加班。
此外,许多企业采用绩效工资,基本工资较低,工资水平取决于工作量。带薪年假的工资是按基本工资计算的,这使得“带薪”几乎成为一种显示。
——企业面临压力。
杭州尚行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CEO张表示,如果“强制休假”制度不允许员工长期加班,那么每位员工扣除的平均工作时间将作为成本转嫁给企业。对于一些初创企业来说,压力会更大。
此外,许多单位都有“一根萝卜一个坑”,一旦员工休假,就很难安排其他人接手工作。谢女士是广东一家大型金融机构的中层管理人员,她说:“当我还是一名基层员工的时候,休假是很容易的,但升职之后,很多审批流程都要经过我;如果我休息一周,我的进度会受到影响。T
业内人士认为,对于“强制休假”的规定,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和工会等组织受到人力的限制,难以对大量企业进行积极监督;同时,这些机构也不能完全忽视企业的实际困难。
今年,江西省上饶市总工会接到了一些外贸企业员工的投诉。他们的带薪休假申请被企业拒绝,他们还被要求加班以赶上订单。在调解过程中,上饶市总工会了解到,企业也有自己的困难:一方面,他们担心员工离职后的返岗会增加企业防疫的难度;另一方面,目前人力不足,这将导致订单进一步流失,这将影响企业的生存。
当收到类似的投诉时,工会会进行干预,例如,聘请律师进行调解,但效果往往不明显。调解不成的,移交劳动仲裁;然而,这种情况很少见,因为它经常迫使雇员离开原来的单位,并可能影响他们今后在同一行业的就业。
僵化的制度仍然需要灵活的治理
业内专家认为,休假权也是人们对美好生活期待的一部分,保护员工休假权符合社会发展的大趋势。然而,由于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不同情况,小规模实施“强制休假”制度可能需要较长时间,不断探索是完善的。
“《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强制休假’,主要目的是加强法律对社会的引导和保障作用,增强职工休假权利意识,引导用人单位规范职工健康管理。在征求全社会加强健康管理的意见后,具体落地措施将与相关部门协商确定。”深圳市健康促进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院长杨建华认为,深圳市提出了“强制休假”制度,为立法提供了良好的起点。他建议下一步应该仔细研究法规的可行性和执法成本。如果企业不执行,该如何处罚,相关部门也应该出台相应的规定,以维护法律的权威。
上饶市总工会副主席马林建议,工会组织与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应形成一个联动机制,为工人们投诉带薪休假开辟专门渠道。与此同时,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了一些典型的基准案例,并通过媒体加强了法律的普及,使带薪休假的概念得到了社会更广泛的认可。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广东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庄伟光建议,在推进带薪休假制度的实施过程中,有关部门应减少对企业的口头“胁迫”,给予企业更多的实际鼓励,如对有效实施带薪休假制度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和工会经费减免,降低企业和个人的社会保障成本。
“休假制度应该努力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双赢’。”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李实认为,保护员工的离职权是必要的,而大幅增加企业的劳动成本是不合适的;从长远来看,休假权的落实取决于中国经济的进一步转型和升级,以及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的不断提高。(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