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20日电(记者吴)“汽车高速行驶专用通道已成为倾倒垃圾的‘便捷’通道,严重影响了交通安全……”记者20日从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获悉,该法院19日审结了一起高速公路垃圾倾倒案。被告方将长约30米、宽约4米、总重量近10吨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倾倒在高速公路上。
据报道,2019年7月4日零时06分左右,方驾驶一辆中型自卸车从北向南行驶至北京市大兴区京开高速公路双星桥,将车内装载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全部倒在最右侧的加速车道上。北京首都高速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养护中心的工作人员说,当天0: 30左右,他们接到电话,得知有人倾倒生活垃圾,需要清理。维修中心的工作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建立了一个操作区。上午8: 30左右,专业设备到达现场,花了2个小时清理了约10吨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总清理费用为15678.68元。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方某在夜间将大量垃圾倾倒在高速公路上,损坏了正在使用的高速公路交通设施,容易造成驾驶员撞到垃圾,有倾覆或毁坏车辆的危险。他的行为已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应依法惩处。(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