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收购与销售水族馆的主人梅州来到了展台
在水族馆里买卖动物似乎很正常。然而,如果商人不熟悉他们出售的动物,他们会随意购买,然后出售,这可能已经越过了法律界限,构成了犯罪。最近,梅江公安局逮捕了一名犯罪嫌疑人,并根据线索破获了一起非法收购和出售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案件。
8月4日,梅江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和东山派出所接到梅江区某水族馆非法收购和出售濒危野生动物的线索后,立即与森林警察展开联合行动,对水族馆进行突击检查。在现场,人们发现水族馆里有疑似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如海龟和鸟类。现场,18只乌龟和13只鸟(活的动物)被扣留。随后,水族馆的主人李谋祥被公安机关依法传唤进行调查。根据有关司法部门的鉴定,现场查获的龟、鸟分别为乌龟、黄头侧颈龟和牡丹鹦鹉,均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李谋祥(男,47岁,梅江区人)如实供述了今年7月初在广州市芳村非法收购海龟、黄头侧颈海龟、牡丹鹦鹉并在自己经营的水族馆内出售的犯罪事实。根据李谋祥的供词,他在水族馆里出售的乌龟和鸟都是从广州芳村的一个农场买的。当他购买时,他检查了对方的营业执照,认为他购买的动物是合法的。他不假思索地买卖它们,而且他不知道海龟和鸟类的种类。李谋祥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深感遗憾,并表示今后一定会吸取教训。目前,犯罪嫌疑人李谋祥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醒市民应自觉抵制非法买卖和饲养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在买卖和饲养动物时,首先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看它们是否属于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不要相信商人“人工繁殖”和“非野生”的花言巧语。如果发现违法犯罪的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