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电(记者陈建)《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将于9月1日生效。记者从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条例实施后,将有效解决“工伤保险参保难”和“工伤保险待遇保障难”的问题,防止农民工因工伤变穷、返贫。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二级督察杨一英表示,这些规定保障了农民工在工伤保险中的权益。工程建设项目中使用的工人,特别是农民工,工伤风险相对较高。但是,由于他们流动性大,劳动关系不稳定,很难按照雇主的要求参加工伤保险。在这方面,《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为工程建设项目的“先保险,后施工”提供了法律依据。对于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相关部门将按照规定将其纳入信用档案。
条例还明确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一等至四等工伤职工及其家属,经与用人单位协商,可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解决了农民工工伤长期待遇难以保障的问题。
为进一步确保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条例明确将工伤职工紧急救治和抢救的医疗费用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