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底 江门市将有四个综合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投入运营

2020-09-15 15:30 来源:中国商务网

近日,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江门市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3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十三五”期间江门将巩固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能力建设成效,进一步完善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体系,畅通处置渠道,布局更加合理。

到2020年底,江门市的四个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将全面建成并投入运营。到2023年底,全市工业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总利用和处置能力将达到80万吨/年以上,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的利用和处置能力能够满足全市各类废物的实际需求,原则上应适度控制在5倍以内。

在过去五年中,工业危险废物的利用和处置能力有了显著提高

根据《方案》,“十三五”期间,江门根据不同县(市、区)不同的产业布局,规划建设了“中、西、北、南”四个各具特色的综合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整合了水泥窑、燃煤电厂等一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重点处置项目,创新打造了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示范的“南方中心”。

数据显示,全市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从2015年底的20.72万吨/年提高到2019年底的48.7926万吨/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从15万吨/年提高到72.125万吨/年。畅通了利用和处置渠道,降低了利用和处置成本,形成了门类比较齐全、容量充足、布局合理、技术比较先进的局面。

同时,我市部分类型工业固体废物的利用处置能力仍存在差距,仍需委托其他市级单位进行利用处置。某些类型的工业固体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的利用和处置能力过剩,现有利用和处置设施的能力负荷率低,能力利用不足。值得注意的是,在利益的驱使下,上述情况很容易导致周边城市大量工业固体废物向江门堆积,增加外来废物在全市的环境风险。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容量缺口设施建设

在此基础上,《方案》提出江门将严格控制低水平或类似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的重复建设,综合考虑市场需求,适当控制总量,保持适度公平竞争,充分发挥处置设施利用的社会效益。

具体而言,在工业危险废物方面,到2020年底,江门市的四个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将全面建成并投入运营。本市将坚持公开竞争的原则,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各类废物利用和处置能力缺口处置设施的建设。

到2023年底,全市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总量将达到80万吨/年以上,各类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原则上控制在全市利用处置需求的5倍以内。

对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2023年底前,江门将进一步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工业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各类废物处置能力缺口的处置设施建设。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总利用处置能力将达到80万吨/年以上,各类废物的利用处置能力原则上应控制在全市利用处置需求的5倍以内。

《方案》还明确了江门市未来三年的重点任务和建设项目,包括引导源头减排和资源回收

此外,江门将妥善控制产能过剩和工艺不成熟的项目,充分发挥利用和处置设施的社会效益,防止低水平或类似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和处置设施的重复建设,避免由此可能引发的低水平恶性竞争,避免低效率和大量外来废物进入城市造成的不利环境外部性,避免“邻里回避效应”风险和对设施长期发展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