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电 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设立托儿所,招收2-3岁儿童,并鼓励有条件的单位设立“托儿所”……沈阳市近日发布《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号,推动多种形式的幼儿保育服务供给体系建设,加强对家庭幼儿保育服务的支持和引导。
根据该计划,雇主应采取积极措施,如设立托儿所和哺乳室,并根据规定灵活安排工作时间,以满足雇员照顾婴儿和幼儿的需要。母婴室一般设置在机场、车站、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为家庭照顾婴幼儿提供便利。鼓励在社区建立幼儿园和亲子公园,倡导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互助为补充的幼儿保育服务形式。
同时,支持和引导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以多种方式提供婴幼儿保健服务。鼓励社会力量组织幼儿保育服务机构,提供全日保育、半日保育、时间保育、临时保育等多样化幼儿保育服务。积极推进托幼与幼儿教育一体化,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设立托儿所,招收2-3岁儿童。鼓励商业建筑内的用人单位以相关单位共同组织的方式,在工作场所或附近为员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护理,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