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11日报道,财政部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强调要加强对地方债券发行项目的评估,防范还款风险。
《意见》指出,要不断完善地方债券发行机制,提升发行市场化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参照地方债券收益率曲线合理设定竞价区间,不断提高地方债券发行市场化水平,取消行政干预和窗口指导,推动地方债券发行利率合理反映地区差异和项目差异。
此外,科学设计地方债券发行计划,维护债券市场平稳运行。根据《意见》,地方财政部门应根据债券发行进度、财政支出使用、国库资金水平和债券市场的要求,科学设计地方债券发行计划,合理选择发行时间窗口,适度平衡发行节奏,确保项目建设需要,避免债券资金长期滞留国库。
优化地方债务期限结构,合理控制融资成本。根据《意见》,地方财政部门应考虑地方债券收益率曲线的构建、项目期限、融资成本、到期债务分配、投资者需求等因素,科学设计债券期限。允许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到期还款、提前还款、年度还款等不同的还款方式。地方财政部门要平衡一般债券的期限结构。新发行一般债券的年平均发行期限应控制在10年(含10年)以下,10年以上(不含10年)新发行一般债券的发行规模应控制在当年新发行一般债券总额的30%(含30%)以下,一般债券再融资期限应控制在10年(含10年)以下。
《意见》强调要加强对地方债券发行项目的评估,防范还款风险。地方财政部门要严格审核专项债券项目的合规性,控制风险,加强对拟发行债券项目的评估,有效保证项目质量,严格执行国际收支相关要求。地方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专项债券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对专项债券项目的“借、用、管、还”进行逐一监控,确保到期还本,防范还款风险。
此外,《意见》还完善了地方债务信息披露和信用评级,促进了市场化融资约束机制的形成;规范承销团的组建和管理,合理匹配权利和义务;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地方债券顺利发行。(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