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30天无理由返程”云南已为游客返还5335万元

2020-11-13 16:41 来源:新华社

11月13日电记者从云南省文化旅游厅获悉,自2019年5月实施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制度以来,截至今年10月底,游客共申请退货1万多件,已退货7236件,退款金额5335.42万元。

据悉,目前,云南已在全省16个市和部分重点县设立了123个旅游购物回访监管中心,并在机场、主要列车(高铁)站、游客集中区设立了130个旅游回访中心服务点,初步形成了“政府引导与推广、平台管理与调度、线上线下受理、高效便捷办理”的游客购物“30天无故回访”工作机制,游客满意度不断提高。

“9月初,我在丽江买了一个玉石安全扣。因为不满意,10月2日联系当地退货监管中心申请退款。他们核实账单等信息后,我当天就收到了全额退款。”广西游客彭伟说。

云南省文化旅游厅副厅长杨成表示,“30天无理由退货”是促进云南旅游业发展、净化旅游市场环境、提高游客体验满意度、树立云南旅游形象的重要举措。下一步,云南将通过加强游客购物退货监管中心的职能,加强对“30天无理由退货”工作的检查和监督,进一步推进这项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