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快递新规:不得组织企业达成垄断协议实施垄断行为

2020-12-15 14:50 来源:中国商务网

12月1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广东省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办法》共分七章,共38条,从经营主体、快递服务、快递安全、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明确了快递市场的管理措施。进一步保护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广东省快递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在监督检查方面,《办法》提到,依法成立的快递行业组织应当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得组织企业达成垄断协议或者实施垄断行为。

广东作为快递大省,快递业务量和业务收入在全国排名第一。据广东省邮政局数据,今年1-10月,全省快递服务企业总业务量173.7亿件,同比增长30.3%;营业收入1739.5亿元,同比增长17.4%,均保持较高增长。

改善快递设施

智能快递箱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

《办法》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快递业发展纳入同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快递物流园区、快递配送、配送分拣场所等基础设施用地纳入同级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智能快递箱、快递终端综合服务场所等设施将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

《办法》在推进交通运输业与快递业融合发展中,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相关配套法规,加强交通枢纽与快递仓储、配送、衔接等设施的衔接,实现农村快递服务全覆盖,保障快递业安全,依法保护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规定了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的行驶速度和装载质量,并对快递车辆进行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快递服务车辆应当符合邮政管理、公安等部门制定的快递服务车辆技术规范。

此外,《办法》还出台了鼓励快递业务融资、快递行业关键技术研发和创新服务的政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在土地使用、快递运营网络建设、快递业务融资等方面对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给予支持和优惠政策;支持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科研机构和专业机构制定或参与制定快递行业领域的先进标准,研究开发快递行业领域的基础和关键技术,依法获取和保护自主知识产权。

改善快递服务:

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快递企业

《办法》指出,要提升核心竞争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快递企业。鼓励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的服务平台,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满足快递市场的需求。

关于快递终端网点的运营标准,《办法》规定,由企业或其代理人设立或合作经营的固定营业场所

关于最后一里的快递,《办法》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递送达约定的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收件人,未经收件人同意,不得拒绝将快递送达约定的地址或者增加快递费用。

在处理关于信息公告的投诉方面,《办法》规定,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实行快递全程信息管理,公布联系方式,保证与快递用户沟通顺畅,为快递用户提供业务咨询、快递查询等服务。

在绿色管理方面,《办法》鼓励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和寄件人使用可降解、可重复使用的环保包装材料。鼓励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采取措施回收快递包装材料,实现包装材料的减量化和再利用。

加强快递安全:

视频监控全覆盖,不得组织企业实施垄断

《办法》进一步加强了快递安全,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并实施快递检验制度。

视频监控方面,《办法》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对其提供快递服务的营业场所和处理场所进行全天候视频监控,包括其快递终端网点和智能快件箱。

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保存监测数据不少于30天。营业场所的交付、接收、检查、安检、提取区和智能快件箱放置区的监控数据存储时间不得少于90天。

在用户信息方面,《办法》规定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建立快递运单和电子数据管理系统,妥善保存快递用户信息等电子数据,定期销毁快递运单,并采取有效的技术手段保证快递用户的信息安全。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已知的快递用户信息。

在监督检查方面,《办法》提出,依法设立的快递行业组织要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快递行业组织不得组织企业达成垄断协议,实施垄断行为。

此外,邮政管理部门应推进快递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快递业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披露和信用评估体系,建立健全守信惩戒机制,提高快递业信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