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正式发布

2020-12-15 15:03 来源:新华社

12月15日电 记者12月14日从银监会获悉,涉及1000亿保费市场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正式发布实施。《办法》共5章83条,将于2021年2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实施后,将直接惠及依法取得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的保险公司、中介机构、银行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互联网公司;对不合格机构的负面影响最大;或者改变保险机构之间的合作模式,加大产品开发力度,互联网保险的发展环境更加多元化、健康化。

《办法》的关键规范包括明确互联网保险业务性质,明确系统应用和融合政策;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运营要求,强化特许经营原则,明确特许机构自营网络平台,规定特许机构运营条件,明确非特许机构禁止行为;规范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规定管理要求和经营行为规范;全程规范互联网保险售后服务,提升消费体验;按照经营主体分类监管,在规定“基本业务规则”的基础上,对互联网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和互联网企业保险代理业务分别规定了“特殊业务规则”;创新完善监管政策和制度措施,做好政策实施的过渡性安排。

会泽保险经纪奇点研究所首席研究员马骁认为,《办法》直接抓住了当前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政策层面实现了多方面的突破。“《办法》贯彻和强化‘机构持证、人员持证’的监管原则,明确互联网保险是持证金融业务,通过负面清单明确非持证机构禁止行为,划定行业红线,推动监管框架内互联网保险业务有序发展。同时,《办法》明确了长期存在争议的互联网保险的定义,把握“保险”这一关键环节是否通过互联网完成,准确划清业务界限。对于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深化趋势,在线行为按照互联网政策进行监管,线下行为按照原有政策进行监管,消除监管灰色地带,抑制监管套利。”马骁说。

中安保险执行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敏指出,《办法》抓住科技快速发展,积极赋权保险业,要求行业从客户的真实需求出发,丰富保险产品的层次和内涵,让互联网保险为综合效益、服务民生、服务实体经济做出更大贡献。

下一步,中国保监会表示,将继续密切关注和研究互联网保险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及时出台配套政策,逐步构建立体化互联网保险体系,促进互联网保险持续健康发展。(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