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启动上交所:坚持“应该退市”

2020-12-15 16:53 来源:新华社

12月15日电 上海证券交易所14日公开征求对一系列规则修改的意见,标志着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的开始。上海证券交易所表示,新规拟取消停牌和复牌,明确上市公司连续两年触及财务指标将终止上市,并坚持“退尽一切”。

当日上交所公开征求意见的规则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 0103010。

自2012年以来,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退市制度经历了三次重大改革。建立了金融类、交易类、规范类和重大违法类四个强制退市指标体系和主动退市情况。风险预警委员会已经成立,以揭示退市风险,促进顺利退市。截至目前,已有数十家公司的股票在上交所主板被终止上市和退市。自试点注册制度以来,上海股市已有6家公司因股价不断跌破票面价值而退市,市场化退市已开始发挥其发电能力。

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轮退市制度改革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的基本原则,将坚持市场化方向,发挥市场优胜劣汰的作用;完善财务退市标准,努力清理空壳公司;严格退市,压缩回避空间;简化退市流程,提高退市效率。

据报道,此次修订完善了交易、金融、监管、重大违规等四类强制退市指标,包括将原来的面值退市指标改为“1元退市”指标,并增加“本所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总市值低于人民币3亿元”的市值指标。

新规拟调整退市程序: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明确上市公司连续两年触及财务指标后将终止上市;取消交易类退市情况的退市期限设置;重大违法退市连续中止的时间点,从收到行政处罚预先通知或者法院判决之日起,顺延至收到行政处罚决定或者法院生效判决之日。

在前期制度探索的基础上,科技创新局将同步优化退市指标和程序,包括进一步完善重大违法类别退市指标,补充红筹股上市企业退市标准。

据悉,修订后的新规实施后,市场将按照“区别对待股票和增量公司,不溯既往”的原则,在新旧规则的衔接上给予一定的缓冲期。

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坚决承担退市主体责任,严格监管退市,坚持“退尽所有资金”的原则,坚决清理符合退市条件的公司,特别是严重违法违规、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公司,加快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促进上市公司质量提高,更好地为国民经济优质发展服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