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等四家机构由交易商协会负责

2021-01-11 16:51 来源:新华社

1月11日电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近日发布4条自律信息。海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和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参与者,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海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相关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顾问或管理人,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都违反了银行间债券市场的相关自律管理规则。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的相关自律规定,经过2020年第17次自律会议审议,交易商协会对上述四家机构进行了警告,并责令其针对此次事件暴露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同时,交易商协会已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举报其违规行为。

咏梅控股的信用债券违约后,交易商协会发起了自律调查。2020年11月18日,交易商协会宣布,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规则》,协会将对海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子公司进行自律调查。如果在调查中发现相关机构存在操纵市场等不良行为,涉嫌扰乱市场秩序的,交易商协会将进行严格自律,并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理。此外,交易商协会宣布,发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主承销商,以及中国程心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西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主承销商涉嫌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管理规则。

2020年12月29日,交易商协会发布自律信息,显示中国程心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在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咏梅控股和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信用评级服务的过程中,违反了同业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定.根据相关自律规定,经2020年第18次自律会议审议,中国程心国际被警告,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暂停3个月。暂停业务期间,不得承接新的债务融资工具评级业务;责令其针对此次事件暴露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