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电 记者从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2014年至2020年,青海已建成高原美丽乡村2100个,占全省乡村总数的50.6%,省财政投入25.1亿元,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明显改善。
“七年来,青海省以城乡协调发展为基础,以建设高原美丽农村为契机,坚持政府引导、村民主体的原则,大力实施危房改造,改善农牧民生活条件,引导农牧区住房由‘有无’向‘好无’推进。”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王说。
青海住建部在高原美丽农村建设中,注重弥补突出不足,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农村特色,优先保障农牧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因地制宜开展农牧区生活污水处理。截至2020年底,全省16个县125个村有序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试点,5个村被列为中国历史文化名村,123个村被列为中国传统村落,黄南藏族自治州成功被列为中国首批集中连片保护利用传统村落示范州。
王表示,2021年,青海省将继续实施一批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抓好未实施乡村建设的村庄,加强村庄规划指导,根据村庄的自然禀赋和建设实际,分类、规范、优质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提高乡村建设水平。(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