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的一整栋住宅楼被集中和隔离了!由于掩盖事实,公安于今日(12日)上午
广州海珠区疾控中心
和广州海珠官方微博宣布
2月11日晚,海珠区防疫指挥部根据市疾控建议,迅速组织对琶洲某楼盘某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保障居民群众健康安全。
立案调查。据报道,保利的所有者王女士(化名)报告,11日晚,他们收到物业通知,自发生确诊病例起,即对该栋进行了整栋隔离,住户及相关物业管理人员也进行了核酸采样。
此外,一些媒体从该楼居民处获悉,居民收到了一份通知根据省市专家多次现场调查和讨论,认为该建筑仍为可能存在不明传染源。不排除这种流行病将继续通过共用电梯或污水管道传播。
因此,为了每位住户的安全和健康,专家组建议将本大楼全体住户搬出,实施集中医学观察。据报道,从当晚9: 30开始,卫生部门分批将居民转移到集中观察点。
王女士说该房产是2月7日晚上报案的,由于房主隐瞒了报案,几名工作人员被隔离观察。
据了解,2020年2月4日,海珠区公安局对33岁的男子于某进行了调查,该男子于1月31日被确诊为新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现因涉嫌妨碍传染病防治已被隔离入院。
据了解,2020年2月4日,海珠区公安局对33岁的男子于某进行了调查,该男子于1月31日被确诊为新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现因涉嫌妨碍传染病防治已被隔离入院。
经过初步调查,1月23日,余某的妻子闵某童(31岁)在已经出现咳嗽、发烧等疑似症状的情况下,仍自驾车与父母从疫情发生地返回广州市海珠区的家中。
到达广州,于一月二十七日至三十一日一家到医院就诊,被诊断为肺炎感染了新的冠状病毒。
海珠区疾控中心得知检测结果后致电于某,告知其本人及家人新的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并要求其配合卫生防疫机构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
然而,余某在检查街道和物业工作人员时,故意隐瞒其家人曾出入过疫情发生地,以及其家人检测出新冠状病毒核酸呈阳性的事实。他没有配合工作人员测试他儿子的体温。
余某在明知家人出入过疫情发生地、已被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且本人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结果均呈阳性的情况下,却故意隐瞒,并不配合工作人员排查,拒绝透露他的活动范围和与家人回广州的个人联系,导致由他感染的新冠状病毒不断传播的严重社会危险。他的行为被怀疑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目前,余及其家人已被隔离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09条规定,海珠区公安局对于提起公诉。
素材来自广东南部的公共DV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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