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全部偿还后,信用报告显示负债6万余元。为了消除不良信用信息,用户将银行告上了法庭。
信用信息引发的银行与用户之间的问题不断发生,给用户造成了诸多负面影响。与银行谈判失败后,何某走上了漫长的维权之路。事件应该始于2010年,何某向银行借款22万元,期限为三年。由于何某资金紧张,直到2015年何某还是没有还清这笔钱。
在多次催收没有多大效果后,银行决定免除何的贷款利息。双方于2015年达成贷款偿还协议,何只需在银行偿还贷款本金。何某还款时,银行系统因升级失败,导致何某还清全部贷款本金后,系统仍显示其已还清的贷款存在债务60588元。
银行为什么出具书面的《证明》,内容如下:“何某2010年借的22万元贷款已全部还清,归还贷款时银行系统正在升级,造成一定的故障,使何某的贷款显示为未付,从而导致逾期的不良信用记录和额外的贷款利息60588元,不是客户造成的。”
收到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后,何某以为不会再有什么麻烦了。直到2020年3月,何某在打印个人征信报告时,发现最后一笔贷款信用记录不良60588元,银行拒绝处理。何某无奈,将银行告上了法庭。因银行已出具相关证明并明确表示何某还款后余额为0元,法院认定何某信用报告中的不良信用记录系被告银行未按约定履行义务所致,银行应消除何某的不良信用记录。用户因银行问题逾期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此前,招商银行也发生过类似事件。招商银行用户白某在一次征信中发现了不良信用记录。他2005年办理的招商银行信用卡显示,他还完欠款后还欠招商银行钱,信用卡处于坏账状态。原授信额度2万元,查询时余额10251元。白某多次要求招商银行注销其不良信用记录,均未成功。
招商银行表示,白的还款金额只是信用卡所欠的本金,并不是全部的利息和费用。银行记账规则需要每月先冲抵利息和费用再冲抵本金,导致招商银行白的还款金额无法冲抵全部本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在白某已接受刑事处罚偿还全部欠款的前提下,招商银行没有充分证据证明白某存在不良征信行为,应撤销白某在央行征信中心的不良记录。从上述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目前绝大多数的信用纠纷都是由于银行无法准确确定用户的全额还款而导致的,导致了很多信用信息错报、失实的案例。有时银行在调整信用卡年费后会不通知持卡人,用户往往会因为系统升级导致逾期还款而成为受害者。
《征信业管理条例》明确指出,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收集、存储、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或者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在申请过程中,银行有时不配合,用户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起诉银行成为有效途径。但由于银行的劝说,用户付出了大量的时间等成本,不仅严重影响了他们的信用信息,还造成了实际的经济损失。目前,个人信用异议在我国较为普遍,呈上升趋势。除了银行过错导致的用户信用异议外,拒贷业务成为另一种主要表现形式,包括贷款、信用卡、担保等拒贷业务,多与个人信息保护不力导致的挪用或冒用贷款等违法违规行为有关。此外,随着央行第二代信用信息的推出,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信用信息。第二代信用信息被称为历史上最严格的信用信息,对应的第二代信用信息报告新增了各种信息,涵盖了第一代信用信息无法覆盖的信息,如循环贷款、信用卡大规模专项分期、共同借款人、企业为个人担保、企业为个人担保、逾期还款等。信用信息受损后,不仅仅是不能借钱这么简单,社会上还有各种限制,比如限制出行,高消费。信用信息在用户日常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监管部门也特别重视用户的信用信息保护。
2020年5月,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广发银行等多家银行因逾期办理个人征信异议被央行处罚。央行加大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检查力度,降低用户法律诉讼的处理成本。
从用户的角度来说,要多关注贷款、信用卡的还款期限等信息,抛出被盗信用、贷款等不可控因素,通过及时还款尽量避免不良信用记录的发生。